常见问题

CCC标志实施的相关要求

2022-04-08 15:35

CCC标志是体现产品已通过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认证标志。虽然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实施了20年,但仍有不少企业不了解这个标志的使用要求和法律约束,在印刷包装上随意加施,不知道乱用、误用认证标志的严重法律后果。所以就需要了解CCC标志的使用在流通领域的合规性风险。

·法规解读

对于强制性产品认证(CCC认证),虽然认证产品是从生产企业生产制造,但触犯法律法规的违法事实往往都在流通领域体现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》明确规定: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产品应当经过认证并标注认证标志后,方可出厂、销售、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。

· 简单的说,出现在流通领域的产品,不在CCC目录内的,绝对不能加施CCC标志;目录内的产品,必须有CCC证书、加施CCC标志。违反上述要求,将依照相关法律受到严厉处罚。

1、不在目录内的产品加施了CCC标志出厂销售

不在目录内的产品,不适用《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》,但适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》,第五十三条中“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,责令改正,没收违法生产、销售的产品,并处违法生产、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下的罚款;有违法所得的,并处没收违法所得;情节严重的,吊销营业执照。

2、目录内的产品未加施CCC标志出厂销售(分两种情况)

·  产品未获证书也未加施CCC标志或加施CCC标志

目录内的产品未获证书出厂销售,不论其是否加施CCC标志,这种违法行为在CCC认证里都是最严重的,属于目录内的产品未经认证出厂销售的行为,将直接触犯《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》第四十九条 列入目录的产品未经认证,擅自出厂、销售、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的,由地方质检两局依照认证认可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予以处罚(注:新版第六十六条:列入目录的产品未经认证,擅自出厂、销售、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的,责令改正,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,有违法所得的,没收违法所得)。

·获得证书未加施CCC标志

这种违法行为属于比较轻微的,在《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》第五十五条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由地方质检两局责令其限期改正,逾期未改正的,处2万元以下罚款。(二)违反本规定第三十二条规定,未按照规定使用认证标志的。

重 要 提 示

在生产领域,只要企业能证明其产品并未出厂、销售,则不属于违法行为,依照《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》第三十七条“列入目录内的产品未经认证,但尚未出厂、销售的,地方质检两局应当告诫其产品生产企业及时进行强制性产品认证。”但对于认证企业,未获证产品加施CCC标志,则容易成为企业不符合认证要求的行为,导致已有的认证证书暂停甚至撤销的处理。